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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无力抚养年幼儿子,法院判给其22岁女儿养

华兴兴 混江湖 2020-09-16
据光明网报道,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,生完二胎几年之后,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,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,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,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。


她的大女儿叫丽丽,由于家庭拮据一直很节约很懂事,在学习上非常刻苦,还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。在大学期间,丽丽所有费用都是靠自己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。经过几年的学习,丽丽终于毕业了,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,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。没想到刚毕业后不久就被父母要求抚养弟弟。


丽丽因为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,当时她直接对父母说:“凭什么让我养弟弟?你们就是告我,我也不养!”没想到父母真的把丽丽告上法庭,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,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,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。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,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。

原来,父母之前一筹莫展,有亲戚提议咨询律师看有没有渠道解决。结果律师告知我国新颁布的《民法典》明文规定,有负担能力的兄姐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、妹,有抚养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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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还解释称,因为兄弟姐妹,同出一源,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,关系十分密切,当父母双亡,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,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。

其实,父母把儿子丢给女儿养也实属无奈:“我们也觉得愧对女儿,但也没办法,不然没谁养了,希望女儿理解。”

而女儿丽丽也表示:“我也不想和父母闹到法庭上见,毕竟我刚毕业,好不容易才找份工作,自己什么都没有,这让我怎么生活,我还要处对象结婚呢,真的太崩溃了!


丽丽也咨询了律师,律师是这样解释的:除非你没有收入来源,自身生活难以维系,才没有法定的抚养弟弟的义务,而你现在有工作了,虽然工资低点,但有能力抚养弟弟。

没办法,丽丽只能接受,但时不时地在朋友圈诉苦。于是引起了外界的关注,曾有人说这是假消息提出质疑,但是权威媒体《光明网》和北京晚报官网官方帐号《北晚新视觉网》都报道了,所以大家就不要说我造谣了。


于是,网友们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:“这也太难了吧......”“刚毕业就带小孩......”“以后怎么嫁人啊......”“真的,不用嫁人了,比二婚还惨”……

针对社会上的反响,律师是这样说的: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,她才22岁还很年轻。但是她已经成年了,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,这种情况下,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。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,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。

但是,法律归法律。如果姐姐也没能力抚养的话,那由谁来抚养呢?总不能判给其他亲戚朋友抚养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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